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平性和科学性,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组织管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和各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蒋成保、马朝利

   副组长:赵立东

   成 员:李岩、张晓亮、刘知琪、陈爱华、邱春雷、宫勇吉、汪赫男、赵明辉

   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马朝利 

   副组长:图们

   成 员:杨莉莉

三、 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

   根据2021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如下:

四、复试材料提交及复试方式要求

   1.复试材料提交形式

   满足学院复试资格的考生,我院将第一时间通过官网或邮件等形式发布、更新复试相关通知与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务必保证信息畅通。

   2.复试提交相关材料

   (1)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确认书》(见附件),不同学位类别的考生,均按考生所选的复试方向,进行复试。

   复试三个方向分别为:①金属、②陶瓷、③高分子(三者只能任选其一)。

   特别注意:参加复试的同学,一定要在选定的方向进行面试,按照不同的学位类别,在该方向内分别择优录取。

   (2)考生下载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明确要求其不能私自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诚信应试。满足学院复试资格的考生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纸质版上亲自签上本人姓名。

   未提交电子版承诺书者不得参加复试。

   待考生拟录取后、在正式开学来校时提交纸质版承诺书。

   (3)复试通知书(2021年3月19日以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

   (4)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或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现实表现材料扫描件或照片(见附件)。

   (6)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扫描件或照片(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见网站http://yzb.buaa.edu.cn/info/1035/1192.htm)。

   (7)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电子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扫描件/照片或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成绩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8) 应届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扫描件或照片。

   以上材料,请务必在3月21日下午18:00完成复试材料提交,具体提交方式详见邮件通知。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1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b.buaa.edu.cn/info/1003/2111.htm)要求准备的复试纸质材料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便于在复试过程中核实;且须待考生拟录取后、在正式开学来校时提交。 考生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可见,不得PS处理;且考生提交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复试方式

   学院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复试平台,Zoom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并按照学院后续通知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的测试。

   腾讯会议 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Zoom会议 下载地址:https://www.zoom.edu.cn。

   4.复试要求

   (1)提前准备一间相对独立的房间或相对安静且不受干扰的场所,用于远程视频面试。

   (2)房间内或面试环境需配备两架连接网络的摄像头(或带摄像头的手机或电脑),一台用于复试过程的实人验证和面试,另一台用于展示整个房间状况,以确认复试过程中无其他人或其他设备干扰。

   (3)每位考生需保证复试期间网络通畅,保障有线(或无线)网络和手机4G网络,以备复试过程中网络不好进行及时切换。若面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10-82338291或010-82317132,学院将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面试,或另外安排场次。

   因实际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复试平台完成复试的考生,请务必于复试前三天通过电话明确告知相关老师。

   5.复试宣讲与答疑

   将面向全体具有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开展复试宣讲,宣讲内容包括复试要求、培养方式以及线上复试流程等,复试宣讲采用腾讯会议直播方式。

五、 复试及录取流程

   1. 复试采用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面试,复试时间拟定在2021年3月24日左右。满足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不同学位类别,分别按照①金属、②陶瓷、③高分子等3个方向组织复试。复试满分220分,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主要考核以下几方面:

   3.我院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性、多样化和深度考查,请考生做好准备。

   4.具有选择导师资格的考生名单确定原则:

根据学位类别,按考生所选复试方向,分别公布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具有选择导师资格的考生名单,具体确定原则如下: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满分500分,复试满分22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132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满足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的学位类别,根据考生所选复试方向(金属、陶瓷、高分子三个方向拟录取比例相同),按照总成绩择优排序,确定具有选择导师资格的考生名单。

   (3)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2(《材料综合》)、初试业务课1(《数学二》)的顺序,依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

   具有选择导师资格的考生,实施双向选择制,导师可以选择考生,考生也可以选择导师。

   6.拟录取

   符合要求的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成功方视为拟录取。

   7.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研究生复试费为100元/人;复试费缴纳方式另行通知,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概不退还。

   8.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32分);

   (3)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

   (5)未按时提交学校或学院所需的有关材料,例如培养协议(仅限于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以及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  

   (6)提供虚假信息。

六、 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正式开始后,须利用人脸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进行实人验证,防止复试替考。 请各位考生务必配合面试老师做好该环节。实人验证环节未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2. 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拟录取考生须在入学后,按学院要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复试通知书;(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页面;(3)应届生须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4)往届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6)《诚信复试承诺书》;(7)《北京航空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确认书》;(8)现实表现材料;(9)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七、 复试备案及其他说明

   1.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1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拟录取考生,若想保留入学资格,须复试拟录取时向学院和导师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去向。

   2.面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面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考后不得向他人透露考核内容。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面试终端设备退出考核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网络考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若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反映, 电话:010-82338291、010-82317132。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考核的,亦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考生可将申诉或投诉发送至whn1227@buaa.edu.cn,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议。

   5.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考生如有问题请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邮箱:bhclxy@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