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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3-09 浏览量: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02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拟招生专业和人数

2026年材料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拟招生人数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25

注:报名人数达到20人可开班。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规范,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在相关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在相关专业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注:申请人已获得的学历学位需要经过权威机构认证,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进行认证;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登录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s://portal.cscse.edu.cn/lxfwzx/index/index.html进行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并提交资格初审材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请务必202641518:00,完成报名及相关申请材料的提交,报名链接:https://jsj.top/f/eRQhgJ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材料学院按照报名条件与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下资格审查。线下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填写完整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表中需要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单位公章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最后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学信网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进行学历、学位在线验证的申请人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须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简况表》(须加印密封,附件2)

资格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材料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mse.buaa.edu.cn/进行公布。申请人对所填写的信息须保证其准确性,申请人因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的取消入学报到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主要课程及培养环节

(一)主要专业课程

材料近代测试方法、材料研究中的数学基础与应用、材料的强度与断裂、AI+材料、科学写作与报告等。

(二)培养环节

1.入学后,所有申请人均须签订培养协议,学校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资格审查通过后签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学习。课程学习按培养方案要求执行,申请人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3.申请人在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期间,可自行申请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

4.申请人应在四年之内修满规定学分,除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外,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由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在每年5月下旬。

5.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学位申请

1.申请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在全部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机会仅限一次。

2.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满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管理规定》,经审查合格后准予进入答辩环节,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进行申请人的学位审核,审核合格后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习年限与费用

1.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水平考试,考试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2.课程阶段学费为5万元/人,入学时一次性缴付,学费只含正常上课的费用。后期申请硕士学位费用1万元/人另计。

注: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的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医疗费用报销等仍在原工作单位;申请人在读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七、联系方式

邮箱:bhclxy@buaa.edu.cn建议申请人在报名前先通过邮件咨询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地址:北航沙河校区一号楼(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南三街9

八、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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