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申请答辩程序

发布时间:2015-04-02  浏览次数:

博士申请答辩程序
(评阅前)
1. 上交博士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学院对论文进行查重检测。
2. 发表文章复印件包括:
1)已发表文章,如是网络版,导师在文章首页标注“情况属实”字样并签字确认。
2)已录用文章,录用通知原件 + 投稿首页 + 北航博士生“已录用”或“已投稿”学术论文情况确认表(下载地址: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学科管理—博士评阅答辩)。
3)专利证书复印件。
3. 将上述12两项材料上交到材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号楼-201)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4.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注意事项:
(1)籍贯重新选择,纸质版申请表上籍贯前不能出现数字;
2)论文开始时间为博士入学一年以后(如BY09的博士生,论文开始时间为20109月);
3)发表论文,作者只写到第三人,第三作者以后略去以“等”代替,英文文章为“etal”。
4)专利情况,所有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5)对于申请表与开题报告题目不一致的情况,如导师认为仅措辞不一致,不用重新开题,应在原开题报告的空白处签署如下文字:“前学位论文题目与当初开题时论文题目不一致,但不用重新开题”,同时签字确认(签署当前日期)。
5.打印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并注明符合发表文章的类别。
6.打印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单,导师签字。
7.将上述56两项纸质版材料上交到汪老师处签字,再去学位办领取评阅材料。
(评阅后)
1.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评阅后相关信息注意事项:
(1)你录入所有评阅人,评阅人单位应准确到二级单位,如本院教师单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录入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包括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位材料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参加
(3)打印资格审查意见表(审批材料第4页)、答辩审批表(审批材料第7页)。
2. 根据各份评阅书的修改要求,进行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模板下载地址:研究生院网站—博士评阅答辩—博士生对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书面回复)
3. 7页“评阅人对学位论文提出修改意见,请对修改意见的处理情况”这部分的内容要求:由“参加评阅或答辩的分委员会委员”审核并签字。
4. 整套审批材料需在答辩前5天交到汪老师处审批,并将材料装在档案袋中,封皮注明答辩秘书姓名、答辩秘书联系方式、答辩学生姓名、学号、答辩日期。
5. 答辩前由答辩秘书到汪老师处领取空白表决票及博士答辩公告。
6. 答辩后,于一周内上交相关材料,否则影响学位授予与审核。
(1)答辩审批材料4份,1份原件 + 3份复印件;
(2)发表文章3份,1份原件 + 2份复印件;
(3)2本博士论文(学生及导师签字);
(4)电子版答辩决议发送汪老师邮箱:whn1227@buaa.edu.cn
(5)表决票。
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1. 到汪老师处申领《毕业生登记表》,粘贴照片并填写完全后交4号楼-201室。
2. 应于答辩后办理“申领博士生答辩费”手续(1200元),具体程序附后。
3. 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发放:
(1)所有学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后方可到研教务领取证书,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2)定向委培生须开具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方可领取,同时领取经密封的学籍档案材料,密封后不得拆封(否则无效),该档案材料均是原件,丢失后无法补救,请亲手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